微量水分析儀使用說明
2022-03-23 1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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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水分析儀使用說明
一.巡檢注意事項
1.分析儀除簡單的查看數據等不影響儀表正常工作之外的一切操作,都需要開具作業票後方可進行工作,且該工作必須在工作票有限時間內完成並結束作業票。
2.樣品氣壓力1-1.5bar之間。
3.樣品流量100ml/min,參比流量200ml/min。
4.預處理氣液分離罐手動排水每天不少於1次。
5.裝置停車,儀表應關閉進樣球閥。
二.操作規程
1. 開機步驟
(1)檢查儀表電源,信號線連接正確,儀表上電。
(2)儀表各參數設定,參照操作手冊。
(3)確認樣品管線並檢查管線接頭密閉性。
(4)與工藝操作人員溝通,工藝操作是否穩定,工藝氣壓力0.20MPa左右。
(5)調整樣品壓力在1-1.5bar範圍內,正常值為1.2bar。
(6)調整樣品流量100ml/min,旁通流量均為200ml/min。
(7)儀表進入自動測量狀態。
2. 停機步驟
(1)與工藝溝通,確認裝置已停車及其他原因需要停用儀表.
(2)分析儀一旦上電一般不需要斷電(特殊情況除外).
(3)關閉進樣球閥.
(4)通高純氮氣吹掃樣品管線以及傳感器。
3. 儀器校驗
(1)自動零點標定
儀表每7天進行一次自動標定,從上電投用的那天開始(當天下午18點),標定時間12小時左右。儀表標定完成自動進入測量模式。標定漂移小於10pmm符合要求。
三.儀表常見故障及故障處理
1.儀表報警顯示:可修複故障,可能原因:儀表傳感器暴露在空氣中,處理方
法:檢查儀表傳感器。
2.儀表報警顯示:致命錯誤,可能原因:係統參數丟失或者出現混亂,處理方法:恢複出廠設置。
3.其餘儀表故障參加《儀表說明書》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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