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 t/h超高壓再熱循環流化床鍋爐事故處理(第一章)
150 t/h超高壓再熱循環流化床鍋爐事故處理
鍋爐機組的事故處理
第一章 事故處理的原則
1.機組運行中出現事故或故障時,運行人員應嚴守其工作崗位,按照本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處理。
2.當機組發生事故時,全體運行人員應綜合分析各參數變化,設備故障現象,在值長指揮下,以主操為主,沉著、冷靜、迅速、準確地處理事故,力求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
3.在不危急人身及設備安全時,應盡量維持鍋爐機組運行,並隨時向有關領導匯報運行狀況。
4.當發生與本規程中未列舉的事故時,處理者應根據自己的經驗與判斷,主動采取對策,迅速處理事故。
5.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量保持爐溫和高溫旋風分離器的溫度變化率≯80℃/h,但由於機組事故造成床溫急劇變化,在20分鍾內,應盡可能快地恢複原床溫值。
6.事故處理結束後,應保持好事故現場,作好詳細記錄,並匯報有關領導。及時組織事故分析及總結經驗教訓。
第二章 故障停爐
第一節 緊急停爐
因故障或接值長的緊急停爐命令後,應立即停止鍋爐機組的運行並與機電聯係,減負荷停爐。
一.遇到下列情況應緊急停爐:
1.鍋爐缺水,使水位在汽鼓水位計中消失時。
2.鍋爐滿水,使水位超過汽鼓水位計的上部可見水位時。
3.爐管爆破,不能保持鍋爐正常水位時。所有水位計損壞時。
4.燃料在燃燒室後的煙道燃燒,使排煙溫度不正常升高時。
5.鍋爐超壓,安全門拒動,對空排汽又打不開時。
6.爐床嚴重結焦,不能正常運行時。
7.兩台給料機故障造成床溫不能維持正常運行時(壓火)。
8.儀表電源中斷,無法監視運行時。
9.汽水管道爆破,威脅設備及人身安全時。
10.風機故障,威脅設備及人身安全時。
11.DCS操作站出現故障而又無其它方法監視時。
二.緊急停爐注意事項:
1.迅速斷絕進入爐內燃料,及時降負荷運行。
2.注意調整給水,維持正常給水。
3.如果燃燒室內發生爆管,則停止向鍋爐供水,並迅速將床料放掉。
4.如果對流煙道中發生泄露,應維持正常的汽包水位。
5.緊急停爐的冷卻過程與正常停爐相同,但時間可縮短。
6.若因鍋爐機組外部故障,須緊急停爐時,應按下列程序操作:
7.當值長發出緊急停爐的命令後,應立即退出所有自調,停止給料係統的運行。
8.隨時停止二次風機,並將風機風門關閉,當床溫下降1~2℃時,迅速停止一次風機及引風機的運行。
9.如需關閉主汽門時應先開啟對空排汽門,再關閉鍋爐主汽門。根據汽溫下降情況關小減溫水或關閉減溫水閥門,保證鍋爐的正常水位。
10.旋風分離器內的物料是否放掉根據停爐的時間長短情況決定。
11.如不需保持燃燒室底火時,應按正常停爐操作。
三.若因鍋爐機組故障,應緊急停爐時,應按下列步驟操作:
1.停止給料,關閉二次風機風門,停止二次風機將事故情況報告班長或值長。
2.關閉返料風,停止返料風機,若高過泄露應立即將床料換熱器內灰放掉,如水冷壁泄露,可將尾部灰放掉。
3.待床溫下降至800℃以下時,停止一次風機及引風機,若因水冷壁、過熱器、省料器泄漏停爐時,應保持引風機繼續運行。
4.注意汽壓,水位的變化,保持鍋爐正常水位,關閉連續排汙及加藥門。
5.根據汽溫下降情況關小減溫水或解列減溫器。
6.因嚴重缺水停爐時,嚴禁向爐內上水,關閉給水總門。
7.汽機不用汽時,關閉主汽門,開啟過熱器疏水門,其它操作同正常停爐操作,事故處理中應結合單項事故處理規定進行相應的操作。
8.如省料器泄露引起的停爐,停爐後要檢查水平煙道的積灰情況.
第二節 申請停爐
一.鍋爐申請停爐的條件:
1.水冷壁管、省料器、過熱器或減溫器漏泄時。
2.燃燒室內與煙氣接觸的汽鼓或聯箱上的絕緣材料脫落時。
3.爐牆裂縫或爐架橫梁燒紅時。
4.鍋爐汽溫超過允許值,經過調整和降低負荷,仍不能恢複正常時。
5.鍋爐給水,爐水或蒸汽品質嚴重低於標準,經努力調整和處理仍不能恢複正常時。
6.爐床、床料換熱器或旋風返料器下部結焦經處理難以維持正常運行時。
7.轉動機械故障,振動值超過規定時,或軸承溫度超溫,經處理無法恢複時。
8.放渣管堵塞,經處理無效,無法正常排渣時。
9.給水管道泄露,或水位計泄露嚴重,無法處理時。
二.處理步驟
經請示同意後,按正常停爐或壓火操作進行。
第三節 MFT動作
一.發生下述任何情況都會引起鍋爐MFT動作:
1.同時按兩隻鍋爐主燃料切除按鈕。
2.床溫高於1000℃。
3.失去邏輯控製電源。
4.3個邏輯控製中有2個顯示爐膛壓力為高高值(+254mmH2O延時 s)。
5.3個邏輯控製中有2個顯示爐膛壓力為低低值(-254mmH2O,延時 s)。
6.3個邏輯控製中有2個顯示鍋爐水位為高高值(高出正常水位200mm,延時 s)。
7.3個邏輯控製中有2個顯示鍋爐水位為低低值(低於正常水位280mm,延時 s)。
8.引風機跳。
9.一次風機跳。
10.二次風機跳。
11.總風量小於25%(延時 s)。
12.燃燒控製係統失去電源。
13.風料比小於最小值。
14.床溫低於650℃,床下燃燒器未投運。
15.床溫低於500℃。
16.爐膛風室壓力過高(延時 s)。
17.所有U閥風機被切除
18.汽輪機切除。
19.旋風筒料位高高值(延時 s)。
20.給料增壓風機停運,並且旁路未開啟(延時 s)。
21.超過啟動時間。
二.MFT後將出現以下情況:
1.給料機切除。
2.石灰石係統切除。
3.燃燒器切除。
4.冷渣器切除。
5.所有風量控製改為手動方式,並保持最後位置。
6.除非風機本身切除,否則所有風機控製都將改為手動方式,並保持最後位置。在風機本身切除情況下,風機將遵循其邏輯控製程序。
7.輸出信號給燃燒控製以限製引風機自動控製,從而保證爐膛壓力不超出極限值。
8.除非鍋爐處於熱態再啟動狀態,否則鍋爐吹掃邏輯被建立。
三.MFT動作後的處理:
1.如不是因為引風機、一、二次風機跳閘,DCS係統故障所致,可直接按以下原則處理:
(1)調節風機檔板.保持正常的爐膛負壓;
(2)調節給水流量,保持汽包水位正常;
(3)迅速查明MFT動作原因;
(4)如MFT動作原因在短時間內難以查明或消除,應按停爐處理,並保持鍋爐處於熱備用狀態,
(5)如MFT動作原因能在短時間內查明並消除,可按熱態啟動恢複鍋爐運行;
(6)如因尾部煙道再燃燒停爐時,禁止通風,停運所有風機。
2.如果是因引風機、一二次風機本身的原因,運行流化風機跳閘而備用風機沒有啟動,或爐膛壓力高高、低低所導致的MFT會造成流化不良或流化停滯,應作以下處理:
(1)依次啟動所有跳閘風機。
(2)將鍋爐風量調節置於手操方式。
(3)鍋爐負荷控製在70%MCR以下。
(4)迅速開大一次風機擋板,再恢複到原狀,當一次風量大幅上升後,觀察料層差壓顯示讀數是否恢複正常。
(5)如果十分鍾內重複三次而無任何效果,則進一步采取排放床料的措施來鬆動床料,直至達到滿意效果。
(6)若MFT動作原因短時間內難以查明或消除,應按停爐處理;反之,則按熱態啟動方式啟動鍋爐。
第三章 鍋爐水位異常
第一節 鍋爐缺水事故
一. 鍋爐缺水的現象:
1.汽包水位低報警。
2.給水流量不正常小於蒸汽流量(水冷壁或省料器爆破時,則此現象相反)。
3.嚴重缺水時就地水位計指示低於可見水位,過熱蒸汽溫度不正常的升高。
4.給水壓力低。
二. 鍋爐缺水的原因:
1.給水自動調節失靈或水位保護失靈。
2.給水閥門、給水泵故障。
3.水位計或汽、水流量指示錯誤,未及時發現而引起運行人員誤判斷或誤操作。
4.給水壓力低或蒸汽流量增加太多而調整不及時。
5.排汙不當或負荷突變,相應自動跟蹤不及時,運行調整不當。
6.給水管道、水冷壁或省料器爆管。
7.甩負荷過多,向空排汽或安全門關閉過快。
三. 鍋爐缺水的處理:
1.發現水位低於正常值時,對照汽水流量,校對各水位計,以檢查其指示是否正確。
2.確認水位低後,切換給水自動為手動,開大給水調門或投入備用管路,加強給水,若閥門卡住應及時消除。
3.若水位低於-50mm時,判斷低水位原因,調整水位至正常值。
4.檢查各排汙門、放水門是否關閉嚴密、有無損壞和大量泄漏現象,嚴密關閉各放水門、排汙門、取樣門。
5.視具體情況降低鍋爐負荷。
6.若給水壓力低應聯係汽機提高給水壓力或啟動備用給水泵。
7.水位低至-230 mm時,應緊急停爐,嚴禁開省料器再循環。匯報值長。
8.由於嚴重缺水而緊急停止運行的鍋爐在重新上水時必須經運行主管批準。
第二節 鍋爐滿水事故
一. 鍋爐滿水事故的現象:
1.汽包水位高報警。
2.所有水位計指示均為高水位,嚴重滿水時,蒸汽溫度急劇下降,伴有水擊聲,管道閥門和法蘭不嚴密處冒白汽,管道產生振動。
3.給水流量不正常的大於蒸汽流量。
4.給水投自動時,給水泵轉速降低。
二. 鍋爐滿水事故的原因:
1.給水自動失靈或水位保護失靈。
2.給水閥門故障。
3.熱工儀表電源消失、水位計、汽水流量表指示錯誤,運行人員誤判斷而誤操作。啟動給水泵後未及時調整或切換給水管路時操作不當。
4.給水壓力異常升高;切換備用給水泵操作不當。
5.電負荷減少,未及時調整。
6.鍋爐滅火後,恢複燃燒過快,水位上升過快而處理不當。
三. 鍋爐滿水事故的處理:
1.及時對照所有水位顯示值,汽、水流量,並校對水位計,檢查指示是否正確。
2.確認水位高後,判斷高水位原因並調整至正常水位。
3.汽包水位升至+50mm時,應注意給水自動是否靈敏。
4.若給水閥門故障,應及時消除。
5.水位高至高Ⅱ值時,繼續降低給水泵轉速;並開啟事故放水門放水。
6.如主蒸汽溫度快速下降,應立即關閉減溫水,開啟過熱器各級疏水,並聯係汽機進行調整。
7.水位至+254mm,MFT動作,按相關規定處理;並繼續加強放水,注意水位的變化。
8.確認鍋爐嚴重滿水應緊急停爐。
9.注意監視水位變化,待水位恢複正常後停止放水,檢查確認其它條件具備後,匯報值長,得到值長啟爐命令後,鍋爐重新啟動。
第三節 汽包雙色水位計故障
一. 現象:
1.控製室工業電視水位指示不準。
2.水位計汽聯通管堵塞或汽門泄漏,水位偏高。
3.水位計水聯通管堵塞或水門泄漏,水位偏低。
4.水位計汽水聯通管堵塞,水位偏高。
二. 原因:
1.汽包內水渣及懸浮物進入汽水聯通管。
2.沒有定期清洗水位計。
3.檢修質量不合格;材質不合格。
4.衝洗水位計操作不當。
三. 處理:
1.發現就地雙色水位計泄漏,應及時解列就地雙色水位計,關閉汽、水側閥門,開啟其放水門。
2.就地雙色水位計爆破時,首先切斷該水位計照明,然後解列水位計。
3.如汽包就地雙色水位計中有一隻損壞時,應監視另一隻水位計的運行。
4.如果汽包就地雙色水位計全部損壞,而給水處於自動調節,高低水位報警及水位保護動作可靠,電接點,平衡容器水位表不久前曾與就地水位計進行校對過,證實其準確可靠時,則允許用電接點,平衡容器水位表監視水位,維持鍋爐運行2小時,但必須注意給水流量與蒸汽流量的平衡;保持鍋爐負荷穩定,對已損壞的水位計立即隔絕檢修。
5.如果汽包就地水位計全部損壞,給水自動調節,高低水位報警不夠可靠,但平衡容器、電接點水位表不久前曾校對可靠時,則允許根據平衡容器水位表維持15~20分鍾的短時間運行,並及時聯係檢修人員處理。
6.如果汽包就地雙色水位計全部損壞,給水自動調節,高低水位報警不可靠,電接點、平衡容器水位也不可靠,應立即停爐。
第四節 水位不明
在汽包水位計中看不到水位,用就地水位計又難以判明時,應立即停爐,並停止上水。停爐後,利用汽包水位計按下列程序查明水位:
1.緩慢開啟放水門,注意觀察水位,如水位計中有水位下降,表明為輕微滿水。
2.看不見水位,關閉汽門,並緩慢關閉放水門,注意觀察水位,如水位計中有水位上升,表明輕微缺水。
3.如仍不見水位,關閉水門,再緩慢開啟放水門,若水位計中有水位下降,表明嚴重滿水,若無水位出現,則表明嚴重缺水.
第五節 汽水共騰
一. 現象:
1.汽包水位劇烈波動,嚴重時就地水位計看不清楚。
2.飽和蒸汽含鹽量增大。
3.嚴重時過熱汽溫急劇下降,蒸汽管道發生水衝擊,法蘭處向外冒汽。
二. 原因:
1.給水及爐水品質嚴重惡化。
2.化學的藥劑調整不當或未進行定期排汙。
3.爐內加藥過多。
4.負荷增加過快,壓力驟降。
5.汽水分離裝置不良,長期超負荷運行。
三. 處理:
1.立即匯報值長,降低鍋爐負荷,並保持相對穩定運行。
2.根據汽溫情況,調整設定值或自動改手動,關小減溫水,必要時解列減溫水,開啟過熱器係統疏水,並聯係汽機做相應處理。
3.開大連續排汙門加強定期排汙,並聯係化學增加爐水取樣化驗次數,改善爐水品質。
4.控製汽包水位在-50mm,加強飽和蒸汽品質監視。
5.衝洗和全麵校對各水位計一次。
6.爐水品質未改善前,保持低負荷運行,嚴禁加負荷。
7.待爐水品質合格後緩慢增加鍋爐負荷,恢複正常運行。
第四章 鍋爐承壓部件損壞
第一節 水冷壁及蒸發受熱麵泄漏或爆管
一. 現象:
1.汽包水位迅速下降,給水流量不正常的增大。
2.尾部換熱煙道有泄漏響聲,爆管時爐膛負壓變正,爐牆不嚴密處向外冒煙氣,含氧量下降。
3.引風機入口調門開度不正常增大(自動時),引風機電流增加。
4. 尾部換熱煙道溫度下降明顯,多級旋風分離器進、出口煙溫下降。
5.兩側煙溫差過大,排煙溫度降低,底灰排放困難。
6.爆管後未將爐內蒸汽全部抽出時,冷爐後易出現底部灰鬥板結現象。
二. 原因:
1.給水、爐水品質長期超標,使管內壁結垢腐蝕。
2.管外壁磨損;結焦嚴重。
3.長期低負荷運行或排汙不當導致水循環不良。
4.鍋爐嚴重缺水。
5.管子材質、製造安裝有缺陷,檢修質量不合格,管內留有雜物,管子焊口質量不合格。
6.鍋爐啟、停過程中未按規程操作,各部分膨脹不均,產生過大的熱應力。
三. 處理:
1.水冷壁損壞不嚴重時:
(1)發現泄漏,能維持汽包正常水位時,保持低負荷運行,匯報值長,請示停爐。
(2)檢查並注意損壞情況是否迅速擴大,密切監視水位、汽溫、床溫及底灰排出情況,調整爐膛負壓、床壓,視情況聯係汽機增開給水泵;當故障迅速擴大時應緊急停爐。
2.若水冷壁嚴重損壞,加強進水後難以維持汽包水位時應緊急停爐。
(1)留一台引風機運行,消除爐內蒸汽和煙氣。
(2)停爐後,立即停運靜電除塵器。
(3)盡快排出底灰。
(4)待爐內水蒸汽基本消失後,停運引風機,使煙道自然通風。停爐後,盡快安排清除爐內底灰。
(5)其餘操作按正常停爐進行。
第二節 過熱器管泄漏或爆管
一. 現象:
1.床料換熱器回料減少或不回料。
2.過熱汽溫度有明顯變化。
3.汽包水位出現明顯的虛假水位現象。
4.汽壓下降,蒸汽流量減少,給水流量變大。
5.過熱器爆破處有異音,爐牆或包牆不嚴密處可能有冒煙氣現象。
6.泄漏、爆管處後溫度降低,兩側汽溫、床溫溫差值增大。
二. 原因:
1.管內壁結垢或管內腐蝕,導致傳熱惡化。
2.管外壁磨損或高溫腐蝕嚴重。
3.管子固定不牢,長期處於晃動運行。
4.主汽溫度或管壁溫度長期超限運行,使過熱器長期超溫變形。
5.鍋爐啟動期間疏水不夠或低負荷時投減溫水不當,造成水塞局部過熱。
6.管材不良,焊接質量不佳。
7.過熱器結構不良,鍋爐嚴重超壓。
8.管內有雜物堵塞導致蒸汽流量不均,引起過熱器局部管子超溫。
三. 處理:
1.及時匯報值長,加強監視,注意損壞情況是否迅速擴大。
2.泄漏不嚴重時,汽溫、燃燒能維持基本正常,允許短時維持運行,但應適當降低負荷,同時匯報值長,請示停爐處理,以防泄漏加劇。
3.若嚴重爆破,應緊急停爐處理,避免事故擴大並匯報值長及有關領導。
4.引風機繼續運行調整好爐膛負壓,排除爐內和煙道內蒸汽。
5.停爐後維持小流量補水,保持水位正常。
6.爐內、煙道內蒸汽基本消失,停運引風機進行自然通風。
7.其餘操作按正常停爐進行。
8.及時清理床料。
第三節 減溫器泄漏或爆管
一. 現象:
1.過熱蒸汽溫度降低,各導汽管之間的溫差增大。
2.過熱蒸汽含鹽量升高。
3.嚴重時,蒸汽管道發生水衝擊。
二. 原因:
1.減溫器通水量變化過大。
2.減溫器結構上存在缺陷。
3.檢修質量不良,噴嘴損壞或堵塞。
三. 處理:
1.降低鍋爐蒸發量,解除減溫器。開啟過熱器管道疏水閥。
2.嚴重時,緊急停爐,匯報值長。
3.不嚴重時,加強監視調整,請示停爐。